计件工资(piece rate wage)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来计算,因此,它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例如: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0.3元。
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
计件工资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
计件工资和计件工资系数的计算方法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
集体计件工资是以工作队(组)为计算单位,工资取决于计件单位集体的劳动成果,它是以工作队(组)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出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班组或工作队内部工人之间根据每个人的技术熟练程度和贡献大小等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集体计件工资的分配
分配的办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分配。即将集体所得的计件工资,按照成员个人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工资分配系数= 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应得计件工资总额= 工作队(组)生产合格产品数量×计件单价
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个人日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天数)
例:某生产班组共有甲、乙、丙、丁四名工人,该月生产某产品2000件,
每件计件单价为3元,班组成员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天数如下表:
日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天数
甲 71.70 22
乙 62.14 22
丙 47.80 21
丁 38.24 20
根据上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1)求集体计件工资总额和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计件工资总额= 2000×3 = 6000(元)
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71.70×22)+ (62.14×22)+ (47.80×21)+ (38.24×20)= 4713.08(元)
(2)求工资分配系数。
工资分配系数= 6000÷4713.80 = 1.273
(3)计算每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甲实得计件工资= 71.70×22×1.273 = 2008(元)
乙实得计件工资= 62.14×22×1.273 = 1740(元)
丙实得计件工资= 47.80×21×1.273 = 1278(元)
丁实得计件工资= 38.24×20×1.273 = 974(元)
2、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平均分配。它适用于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相差不大的情形。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工资分配系数×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工资分配系数=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
集体实际工作天数= ∑(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按前例,根据公式按下列步骤计算:
1)求集体工作天数。
集体工作天数= 22+22+21+20 = 85(天)
2)求工资分配系数。
工资分配系数= 6000÷85 = 70.59(元)
3)计算每人实得计件工资。
甲实得计件工资= 22×70.59 = 1553(元)
乙实得计件工资= 22×70.59 = 1553(元)
丙实得计件工资= 21×70.59 = 1482(元)
丁实得计件工资= 20×70.59 = 1412(元)
3、定额内部分,按照个人日标准工资和实际工作天数分;超额部分,按照每个人实际工作天数分配。其计算公式:
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定额内部分应得工资+ 超额部分应得工资
定额内部分应得工资= 个人日标准工资×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超额部分应得工资= 超额部分工资分配系数×个人实际工作天数
工资分配系数=(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应得标准工资总额)/集体实际工作天数
按上例,根据公式,计算如下:
1)求工资分配系数。
工资分配系数= (6000-4713.08)÷85 = 1286.92÷85 = 15.14
2)计算个人实得计件工资。
甲实得计件工资= (71.70×22)+(22×15.14)= 1910(元)
乙实得计件工资= (62.14×22)+(22×15.14)=1700(元)
丙实得计件工资= (47.80×21)+(21×15.14)=1322(元)
丁实得计件工资= (38.24×20)+(20×15.14)=10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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